市人才办就《关于进一步引进和培育急需紧缺人才激励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5-29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进和培育急需紧缺人才激励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政策体系,优化人才政策环境。5月29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人社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请您介绍一下《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已成为最具活力的发展要素。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中央和省委先后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政策,为做好人才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提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市委书记马志勇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以第一精力抓好第一资源,不断完善“1+N”人才政策体系,打好开放牌、生态牌、文化牌、乡情牌,充分释放政策效应,形成英才汇聚、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市长高岩指出,要加大投入力度,全力以赴抓好人才工作。

  

  当前,国内省内大中城市竞相出台人才优惠政策,人才竞争愈演愈烈,可以预见新一轮“人才争夺战”将会深刻影响当前发展形势,重塑未来区域经济格局。我市推进现代化牡丹江建设,既处于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又面临人才数量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等问题,迫切需要集聚和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才。在这样的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切实加强人才战略顶层设计,以制定人才政策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我们从3月初开始,启动人才政策研究起草工作,通过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委政策要求,梳理整合原有政策措施,广泛借鉴各地政策经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组织专业力量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若干意见》。同时,聚焦重点发展领域、重大产业项目和重要工作任务,同步编制了《牡丹江市2018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与人才政策相配套,实施靶向引才。5月25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实施。《若干意见》是我市历年来人才政策创新与突破力度最大的一次,向各类英才发出了招贤纳士的“英雄帖”,为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问:这次出台的《若干意见》与我市以往的人才政策相比有什么特色亮点?

  

  答:《若干意见》立足牡丹江实际,凝聚了各方面的智慧,更加注重人才的获得感和荣誉感,更加注重事业平台、环境文化、制度尊重的营造,更加注重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一是惠及面较广。政策涵盖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保障、平台搭建等方面,兼顾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柔性引进人才等群体,覆盖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人才需求,组合运用资金补贴、政治待遇、评优奖励、融资支持、服务保障等多类别政策。二是含金量较高。不惜重金奖补各类人才,真招实策助力创新创业。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连续3至5年、每月1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生活补贴和最高100万元的安家费,特别是针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是各地竞逐焦点,明确了较高标准的资金补贴和安家费,并对事业单位引才明确了身份职级、晋升空间和调任渠道,此项政策纵向看力度空前,横向看省内占优,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三是突破性较大。大胆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提出建立事业编制周转使用制度,在市直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一定规模的全额事业编制,实行岗编适度分离、统筹管理使用,用于保障重要领域、关键岗位、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引才用才需要。同时,实行“政府给身份、企业给待遇”人才共享机制,对企业引进的优秀人才,满一定年限、特别优秀的可申请全额事业编制,打通企事业人才通道。四是针对性较强。坚持从实立制、因势施策、按需聚才,力求切实可行、务实管用。此次政策充分考虑我市引才实际,普惠到创业大学生、企业引进人才、技能人才为主的基础性人才,特别是针对企业引进人才多为非重点高校本科生、部分行业技能人才短缺的实际,制定专项支持条款,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惠利实体经济。

  

  (三)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出台《若干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答:《若干意见》是我市“1+N”人才政策体系的核心和总纲。总体遵循是:立足市情实际,增强竞争优势,突出需求导向,找准关键支点,以解决急需紧缺、应对“虹吸效应”、改善人口结构、推动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增进城市活力为目标,本着内外着眼、远近兼顾、软硬并重、上下协同原则,坚持政策定位与城市体量相匹配、综合施策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政策吸引与制度尊重相统筹、人才集聚与发展战略相融合策略,制定覆盖广泛、界定清晰、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力求以政策创新带动体制机制创新,打造推动人才工作突破的有力抓手。

  

  《若干意见》采取总规式集成、条目式罗列,由4大部分共20条政策措施构成。一是加快引进重点人才。主要是对引进国内顶尖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或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急需紧缺人才,明确补贴标准、安家费额度及政治待遇;对做出贡献的柔性引才单位和人才给予一定奖励。二是培育开发本土人才。主要是在设立荣誉奖项、提高津贴待遇、培训提升各类人才、奖励高技能人才、推进校企合作和建设专家工作室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挖掘开发本土人才潜力。三是支持人才创新创业。主要是在鼓励人才技术开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项目融资、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给予资金补助和扶持。四是加强人才服务保障。主要是明确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就医体检、人才安居等生活保障,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构建人才“一站式”服务模式。

  

  (四)问:城市的发展离不开高层次人才的引领和支撑,请问《若干意见》对吸引高层次人才有什么举措?

  

  答:拥有什么样的人才,城市就拥有什么样的未来。政策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坚持直接或柔性引进国家级顶尖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若干意见》中明确:引进“两院”院士,连续3年、每人每月给予1万元补贴,在我市购房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0万元;柔性引进的,在我市工作期间,累计每人每月给予10万元补贴。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或相当层次的人才,连续3年、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补贴,在我市购房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0万元;柔性引进的,在我市工作期间,累计每人每月给予5万元补贴。引进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政府特贴人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相当层次的人才,连续3年、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补贴,在我市购房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0万元;柔性引进的,在我市工作期间,累计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补贴。

  

  (五)问:在引进高校毕业生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哪些有力度的政策措施?

  

  答:可以说,这个问题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目前看,高校毕业生是我市现阶段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重点,也是全国各地人才竞争的焦点。引进这类人才,我市拿出了比较有份量的政策,既给资金补贴又给政治待遇,既考虑人才当前发展又帮助人才设计未来规划,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招贤纳士的诚意。政策规定,凡符合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或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和1000元补贴,在我市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4万元的安家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将按照干部任用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按有关程序破格提拔。工作满一定年限,符合条件的可调任到党政机关担任相应级别的领导职务。这项政策纵向看力度空前,横向看省内占优,相信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吸引力。

  

  (六)问:与以往政策相比,我市这次出台的人才政策有哪些创新点和突破点能够体现出优势和竞争力?

  

  答:除给予较高标准的人才待遇外,这次人才政策最大的制度创新就是建立周转编制度,这也是我市在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上迈出的重要一步。这项政策一方面解决了人才身份问题,有利于打造年轻干部的“蓄水池”;另一方面为引进专业化人才提供了解决方案。《若干意见》提出,在市直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一定规模的全额事业编制,作为引进人才专项编制,实行岗编适度分离、统筹管理使用,主要用于保障重要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引才用才需要。同时,创新人才管理模式,实行“政府给身份、企业给待遇”的人才共享机制,对主导产业领域内支柱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5年合同期满后,有意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申请纳入周转编制管理。这一举措有利于缓解企业“引才难、留才难”问题,帮助企业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也有利于促进体制内外人才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七)问:《若干意见》在扶持企业引进人才方面,提出哪些支持政策?

  

  答:企业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也是集聚人才的平台。此次制定人才政策,注重向企业倾斜,充分考虑我市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从促进工业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出发,制定了多项支持企业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除在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身份托底外,在政策设计上,还为企业量身定做了几条政策。一是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若干意见》,凡符合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或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享受同等补贴和安家费待遇。二是支持企业引进基础实用人才。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连续2年、每人每月给予500元补贴。这一条政策放得比较宽,主要是考虑现阶段企业引进的人才多为非重点本科院校毕业生的实际,有针对性支持企业引进人才。三是支持企业柔性引进人才。对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帮助企业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科技人才和团队,最高给予用人单位20万元奖励,对做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授予“牡丹江特聘专家”荣誉称号,给予1万元奖励。

  

  (八)问:为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请您介绍一下《若干意见》在培育开发本土人才方面提出哪些重要措施?

  

  答:本地人才对这座城市更有归属感和认同感,是城市发展非常重要的力量。牡丹江作为欠发达地区,在各地“抢人大战”形势下,如何留住用好现有人才是一个重要课题。在这方面,我们在推出系列引才举措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本土人才的培养、挖潜和使用,更加注重事业平台的提供、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的营造。关于这点,《若干意见》中都有具体体现。一是奖励杰出人才。完善人才评价体制机制,设立市“杰出人才贡献奖”,对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各类优秀人才进行特别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万元。二是提高人才津贴。开展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对评选为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市级青年拔尖人才,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和500元的津贴。三是加大培养力度。实施企业经验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每年选派50名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国内外高校(企业)培训。每年选派50名教育、卫生、科技等重点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深造研修。

  

  (九)问:《若干意见》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企业发展需要“好把式”,技能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人才。《若干意见》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提出了较为实用的政策措施。一方面,加大校地(企)合作力度。推动高校、职业及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实施“双向补助”政策,调动学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在加强实用技术人才技能培养上把两者“链接”起来,职业院校为企业输送技能人才,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院校补助。支持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按每人每期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另一方面,重奖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参加国际、国家、省级技能大赛评比,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华技能大赛”和“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相当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称号或相当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和1万元奖励。同时,对引进的上述人才给予同样标准的待遇。

  

  (十)问:在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只有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才能充分释放人才红利。这次制定人才政策,从充分挖掘和发挥人才作用出发,出台政策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在搭建平台、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激发人才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一是搭建科技创新载体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对进站(基地)从事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博士、博士后人员,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补贴。二是加大创新创业项目融资扶持力度。设立创新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新兴产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最高200万元的担保贷款,同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30%的贴息补助,帮助企业解决创业“融资难”问题。三是重奖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国家(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人才(团队),其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的,分别给予人才(团队)20万元、10万元资金资助。四是建设一批专家工作室。发挥专家人才科技创新、技术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对建立的“专家工作室”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资助。

  

  (十一)问:对支持大学生创业提供哪些政策支持?

  

  答:大学生创业不易,给予政策扶持十分有必要,这也是孵化人才、助其成长的重点。我市高度重视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016年出台了《牡丹江市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这次出台的《若干意见》,是对原有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的补充。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大学生创领办企业,给予资金、场地等方面支持。对35周岁及以下高校毕业生创办市场主体,连续运营6个月以上、吸纳10人以上就业,每增加一人,一次性发放就业奖励补贴500元。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或众创空间的企业,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标准,给予创业场地补贴。

  

  (十二)问: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我市人才政策的整体优惠度和竞争力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答:这也是大家广为关注的问题。在制定政策过程中,我们在综合考虑竞争形势、准确衡量自身定位、精准聚焦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坚持对标先进、广泛借鉴、横向吸收,大胆解放思想,务求创新突破,做到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确保我市人才政策有特色、有优势。总的看,这次出台的政策针对性较强、含金量较高、惠及面较广、激励作用较大且具有可操作性,比较符合我市发展实际和人才成长需求,是我市历年来政策创新与突破力度最大的一次。从省内看,政策整体优惠度在全省处于中上游水平。可以预期,政策的出台会加快集聚和培育一批人才精英,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人才红利,助力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

  

  (十三)问:这次出台的政策在人才服务保障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这次人才政策,充分体现人才的荣誉感和获得感,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和暖心的服务保障,确保各类人才在牡丹江安心舒心,无后顾之忧。在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方面,对急需紧缺人才随迁配偶优先解决安置工作岗位,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可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安置;子女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在公办学校中优先统筹安排。在就医方面,开通急需紧缺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在安居落户方面,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人才未在牡丹江购房的,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在人才服务方面,设立人才服务窗口,构建“一站式”服务模式。

  

  (十四)问:我们看到《若干意见》内容非常丰富,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利好政策,这么多好政策怎么被外界广泛知晓?有什么举措来保证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答: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政策如果停留在纸面上,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让政策发挥应有的效力,这也是我们制定政策的初衷。按照市委的要求,为了确保政策可操作、能落实、有实效,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扩大宣传影响。采取新闻报道、政策解读、典型宣传等多种方式,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端等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多维度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工作,形成集中攻势,保持舆论热度,不断扩大社会知晓度、提升内外影响力,形成爱才敬才、聚才兴才的浓厚氛围。二是做好政策咨询。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牡丹江先锋网、牡丹江市人才工作网发布人才政策及相关信息。抽调市人才办、市人才服务局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开展政策咨询工作,并设立人才政策咨询热线(两部电话号码分别为0453-6663005、0453-6663006)、公共邮箱mdjsrcb@163.com和“雪城英才”微信公众号,在牡丹江市人才工作网开展网上咨询,保证政策咨询渠道畅通,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三是开展“名校引才”。按照市委要求,成立市人才招聘工作组,分赴东北三省部分“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招聘急需紧缺人才。9月下旬,市委主要领导还将亲自带队到东北农业大学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四是制定配套政策。下一步,要对人才政策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办事流程,增强政策操作性,确保政策执行力。同时,还要陆续制定出台《牡丹江市重点人才项目扶持办法》《牡丹江市专家工作室实施方案》《关于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等配套政策,形成指导我市今后一段时间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1+N”政策体系。

  

  (十五)问:请您介绍一下我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情况?编制人才需求目录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牡丹江市2018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是牡丹江市人才政策的配套性文件,是精准聚焦我市重点发展领域、重大产业项目、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企业对人才的需要而编制,目录分为两部分:一是按照“突出重点,按需引才,产才融合,重在使用”的原则,针对我市重点发展领域、重大产业项目和重要工作任务而编制的落全额事业编制的《人才需求目录》;二是根据我市重点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编制的符合市人才政策条件的《人才需求目录》。编制《目录》的目的就是为“天下英才”来牡创业发展提供就业指导,为我市事业发展和企业选人用人创造条件。可以说,《人才需求目录》是我市人才需求和引进的“方向盘”和“风向标”。今后每年将我市需要,动态调整发布。

  

  (十六)问:我市《人才需求目录》有哪些特点?

  

  答:此次编制的《人才需求目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全局性、针对性。突破单纯根据企业和单位用人需要编制目录的常规,站在全市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进行统筹综合考虑,精准聚焦我市重要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实现引进的人才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使用的目的,使其发挥具有战略意义的更大作用。二是高起点、高标准。《目录》大部分职位要求的人才层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放宽为“双一流”或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起点高、标准高的特点。三是刚性强、待遇优。此次《人才需求目录》与人才政策配套出台,体现出较强的政策性和权威性,凡列入《目录》中的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人才政策,没有列入《目录》中的人才,不能享受人才政策。在政策层面,此次政策优于以往,不但落全额事业编制的引进人才可以享受政策,列入《目录》的企业引进人才也可享受人才政策。

  

  (十七)问:此次的“人才需求目录”重点指向哪些领域?

  

  我们此次编制的人才需求目录,可以说完全对接重要领域、重大产业项目和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企业对人才的需要。《目录》涉及绿色食品生物医药,新能源、矿产及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生态冰雪旅游,“大智移云”新时代信息技术12个产业领域,涵盖金融、财税、经济管理、城乡规划、电子商务、材料学等46类专业。可以用“三个关键”来概括:一是适合关键岗位的人才,二是突破关键技术的人才;三是起到关键作用的人才。